問:本公司為印刷行業,主要產品為紙箱。其中產生過程中會使用揮發性輔料水性油墨(0.6t/a)及 白乳膠(0.8t/a),且通過環評驗收,環評驗收至現今都沒有安裝廢氣治理設備。但是現項目vocs無組織排放標準已達新出粵環發(2021)4號文要求,是否可按新規定可以不用安裝廢氣治理設備?
答:國家《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方案》明確:“企業采用符合國家有關低VOCs含量產品規定的涂料、油墨、膠粘劑等,排放濃度穩定達標且排放速率、排放績效等滿足相關規定的,相應生產工序可不要求建設末端治理設施。使用的原輔材料VOCs含量(質量比)低于10%的工序,可不要求采取無組織排放收集措施。”建議按照國家和省相關要求執行。
來源:生態環境部門
以上僅供參考,具體情況以所在地生態環境部門意見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