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貫徹國家、省、市關于生態文明建設的決策部署,落實我區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目標,切實減少揮發性有機物(VOCs)排放,全面遏制臭氧污染惡化趨勢,按照《中共江蘇省委江蘇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兩減六治三提升”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蘇發〔2016〕47號)要求,結合我區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控制的工作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主要目標
到2020年,全區VOCs排放總量削減20%以上,化工、涂裝、印刷包裝、家具、金屬壓延等重點工業行業VOCs排放總量削減30%以上。通過與NOx的協同減排,O3污染得到遏制。
二、重點工作
(一)推進重點工業行業VOCs治理
1.開展化工行業全過程污染控制。2017年底前,開展化工園區外化工企業泄漏檢測與修復(LDAR),建立企業LDAR信息綜合管理平臺。積極推進化工行業企業VOCs綜合整治,采取密閉生產工藝,使用無泄漏、低泄漏設備。嚴格控制儲罐、裝卸環節的呼吸損耗。有機廢水收集系統應加蓋密閉,并安裝廢氣收集凈化系統。對工藝單元排放的尾氣進行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應采用焚燒或其他有效方式處理。(區環保局牽頭,各鎮、街道負責落實)
2.開展金屬壓延等行業VOCs綜合治理。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金屬壓延、鋼結構、卷材制造等行業綜合治理,采取分類收集與回用方式,加強潤滑油類有機廢氣整治。除工藝有特殊要求外禁止露天和敞開式噴涂作業,加強有機廢氣分類收集與處理,對噴漆、流平、烘干等環節產生的廢氣進行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應采用焚燒或其他有效方式處理。(區環保局牽頭,各鎮、街道負責落實)
3.強化其他行業VOCs綜合治理。各鎮(街道)應結合本地產業結構特征,選擇其他工業行業開展VOCs減排,確保完成VOCs減排目標。2019年底前,完成電子信息、紡織印染、木材加工等其他行業VOCs綜合治理(其中三井街道、龍虎塘街道2017年底前完成紡織印染行業VOCs綜合治理)。電子信息行業完成溶劑清洗、光刻、涂膠、涂裝等工序VOCs治理,紡織印染行業完成定型機、印花廢氣治理,木材加工行業完成干燥、涂膠、熱壓過程VOCs治理。(區環保局牽頭,各鎮、街道負責落實)
(二)完成化工園區廢氣集中整治
2017年底前,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制定濱江化工園區VOCs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建立第三方環境治理平臺,2019年底前完成園區內企業的“一廠一策”廢氣整治。2017年底前,完成濱江化工園區泄漏檢測與修復工作(LDAR)全覆蓋,初步建成園區統一的LDAR管理系統,納入園區環保監控管理平臺。2018年底前,在園區內的重點企業有組織排放廢氣必須安裝在線連續監測系統,廠界安裝VOCs環境監測設施,建成符合園區排放特征的VOCs監測監控體系,納入園區監控預警應急系統。(區環保局牽頭,濱開區負責落實)
(三)強制重點行業清潔原料替代
2017年底前,印刷包裝、集裝箱、交通工具、機械設備、人造板、家具制造等行業,全面使用低VOCs含量的水性涂料、膠黏劑、清洗劑替代原有的有機溶劑。(區經發局牽頭,區環保局參與,各鎮、街道負責落實)
(四)推進面源污染治理
1.推進油氣回收升級改造。2017年底前,加大加油站、油罐車、儲油庫的檢查力度,確保油氣回收裝置運行正常,全面完成全區加油站、儲油庫、運輸車輛油氣回收裝置的升級改造。(區環保局牽頭,區商務局參與,各鎮、街道負責落實)
2.強化餐飲油煙污染防治。2017年起全區主次干道兩側、居民居住區禁止露天燒烤。2017年底前,區環保部門制定全區餐飲油煙治理方案,公布重點治理單位名單,各鎮(街道)開展專項治理。(區環保局牽頭,區城建局參與,各鎮、街道負責落實)
3.加強汽車維修業污染控制。2017年底前,配合市交通運輸局制定汽車維修業VOCs治理方案,公布重點治理單位名單,2018年底前完成汽修行業VOCs綜合治理,全面取締露天和敞開式汽修噴涂作業。(區城建局牽頭,區環保局參與,各鎮、街道負責落實)
(五)提升VOCs綜合管控能力
1.建立完善VOCs排放清單編制與動態更新機制。按年完成VOCs排放源清單的動態更新工作,確定VOCs排放重點企業名錄。按省、市統一要求對印刷包裝、表面涂裝、化工等重點行業實施VOCs排污收費。(區環保局牽頭,各鎮、街道負責落實)
2.加強監測監控能力建設。定期組織對重點工業園區、重點企業VOCs排放及周邊環境空氣質量情況監測。重點企業每年至少開展一次VOCs排放自行監測。(區環保局牽頭,各鎮、街道負責落實)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在區政府統一領導下,區環保局牽頭全區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治理工作的組織落實,會同區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建立健全大氣污染源治理協調機制,加強行業指導和監管,協調推進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控制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形成上下聯動、條塊結合、全社會共同參與的工作機制。
(二)落實目標責任
科學制定全區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總量削減目標和具體舉措,合理確定削減目標,層層分解、落實責任。區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能分工,切實做好各自領域的相關工作。各鎮(街道)應根據本工作方案,抓緊制定本區域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治理工作實施方案和目標責任體系,并將削減目標和任務分解至本區域相關單位、重點行業和重點企業。
(三)實施綜合考評
嚴格執行《江蘇省黨政領導干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實施細則》,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定期跟蹤進展情況,對未按要求完成治理任務的,追究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的責任。
來源:江蘇常州環保局
附:147家企業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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