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佛山市生態環境部門嚴厲打擊數據造假,建立健全打擊第三方環保服務機構數據造假部門協作機制,加強對生態環境領域檢驗檢測等第三方環保服務機構的監督檢查,加大監測數據弄虛作假等違法違規行為查處力度。近日,佛山市生態環境局公布一起篡改環境監測數據的環境違法案件。
2024年5月,佛山市生態環境局順德分局(以下簡稱“順德分局”)執法人員在對自動監測數據開展分析時發現,佛山市順德區奧淇寶環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奧淇寶公司”)運營的奧百達表面處理有限公司污水處理項目上傳的數據存在異常:一是排水時間為非工作時間,均為下午至次日凌晨;二是排放廢水中COD、氨氮和總氮等污染物異常穩定,且濃度低于正常值。
針對奧淇寶公司存在的問題線索,執法人員通過已安裝聯網的智能監控視頻開展非現場調查,經排查該公司排放的廢水顏色泛黃、泡沫多,且每次排放完畢,均有人對排放口進行沖洗清掃,并放清水到排放口的凹型池里。結合自動監測的異常數據,執法人員認定該公司存在違法偷排和弄虛作假等情形。
2024年6月12日夜間,執法人員組織對奧淇寶公司開展突擊檢查,現場發現該公司在污水治理設施中設置暗管,將未經處理的生產廢水直接通過排放口排放到外環境,現場采樣發現該公司排放廢水中COD、懸浮物、總氮、總鎳等污染物超標,其中總磷超標34.6倍。同時為逃避自動監測,奧淇寶公司將廢水采樣管道截斷,調配一個專門的液體并引至自動監測的分析儀,上傳的數據均為偽造的數據。
經深入調查發現,奧百達表面處理有限公司為便于管理,將污染治理項目交由奧淇寶公司運營,由奧淇寶公司來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奧淇寶公司運營后發現廢水處理設施的生化系統達不到處理要求,為節約成本,設置旁路進行偷排,并用調配的水樣來偽造自動監測數據逃避監管。
針對奧淇寶公司私設暗管偷排行為,順德分局依法立案,并對相關的設施和設備實施查封扣押。同時因奧百達表面處理有限公司為重點排污單位,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第七項的規定,順德分局針對奧淇寶公司篡改監測數據逃避監管的違法行為依法移送公安機關,公安機關于2024年7月8日立案偵查,并對相關人員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來源:珠江環境報 廣州市生態環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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