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山市古鎮鎮生態環境局根據群眾舉報線索,查處了一家偷排廢水的無牌無證“黑作坊”。
近日,中山市古鎮鎮有群眾投訴古鎮鎮海洲村有工廠偷排廢水。古鎮鎮生態環境保護局收到線索后立即安排執法人員到現場摸排,并聯合中山市生態環境局開展突擊檢查。
現場檢查發現有兩家從事金屬表面加工處理的無牌無證“黑作坊”,均設有噴粉、烘干、清洗等工序。經核查,其中一家作坊清洗車間內設有7個清洗池和1個廢水收集池,7個清洗池下端均通過帶閥門的PVC管連接到廢水收集池,廢水收集池內另設有一出水口,執法人員將廢水收集池旁堆放的包裝桶挪開,發現地面挖有1條暗渠,暗渠上面鋪有紅磚遮擋,廢水收集池內廢水通過出水口連接的暗渠排向河涌。
執法人員立即控制現場,委托第三方檢測公司對該作坊廢水收集池內廢水進行采樣檢測,并通過示蹤試驗等手段迅速固定證據。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上述兩家“黑作坊”在未取得生態環境部門審批及驗收手續下,擅自開工建設并投入生產,依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違反本條例規定,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未建成、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建設項目即投入生產或者使用,或者在環境保護設施驗收中弄虛作假的,由縣級以上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不改正的,處10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重大環境污染或者生態破壞的,責令停止生產或者使用,或者報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責令關閉。”
此外,作坊利用暗渠排放廢水的行為屬于逃避監管排放水污染物。根據“兩高司法解釋”,若排放的水污染物含有放射性的廢物、含傳染病病原體的廢物、有毒物質,應當認定為“嚴重污染環境”,涉嫌污染環境罪。
來源:珠江環境報 廣州市生態環境局
Powered by MetInfo www.mituo.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