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下午,東莞市生態環境局萬江分局執法人員在新村社區使用無人機進行區域巡檢時,發現某金屬公司設于樓頂的廢氣處理設施附近有粉塵冒出,疑似廢氣管道破損,隨后對該企業進行執法檢查。
執法人員前往該企業樓頂,發現正在運行的廢氣收集處理設施的管道確有破損,出現“漏粉”現象。執法人員檢查生產車間時,多臺打磨馬達機正在使用,產生的粉塵本應經配套的污染防治設施收集處理后高空排放,現在部分粉塵未經處理從管道破損處“出逃”直接排放至外環境。
以案釋法
該企業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條第二款規定,“禁止通過偷排、篡改或者偽造監測數據、以逃避現場檢查為目的的臨時停產、非緊急情況下開啟應急排放通道、不正常運行大氣污染防治設施等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大氣污染物”。執法人員對該企業的違法行為制作雙筆錄,查封相關違法設備的電源,并責令該企業立即對廢氣污染防治設施進行維修,未能正常使用前不得進行相關生產,避免再次出現廢氣未經處理直接排放的情況。
萬江分局提醒各企業主,污染防治設施應按要求啟停、定期維護,并做好運維臺賬管理,確保污染物達標排放。萬江分局將持續推進大氣監督幫扶工作,積極應用無人機、走航監測等“技防”手段,加強對涉氣企業的監管,提升企業環境管理水平,進一步提高轄區大氣環境質量。
來源:東莞市生態環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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