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生態環境局執法五科深入企業開展新建項目“三同時”幫扶指導工作,助力企業新建項目順利完成自主驗收,加強對建設項目事中事后監管。
執法人員圍繞企業是否落實環保設計、建設項目性質、規模、地點、工藝、污染防治措施與環評批復文件是否一致、項目是否發生重大變化、環境保護設施和措施與主體工程是否同步實施等情況進行全面“幫扶體檢”。幫扶過程中,執法人員對企業進行環保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針對企業在項目建設、自主驗收過程中遇到的難題提供專業的技術指導和解決方案。
此次幫扶專項行動累計出動執法人員21人次,幫扶企業7家。行動中,執法人員發現樟木頭一企業已遞交調試報告,正在進行調試,但存在未簽訂危廢轉移合同,未建立危廢貯存倉庫,廢氣處理設施活性炭吸附裝置設計不合理,不能確保廢氣全部經過活性炭吸附處理等問題。對此,執法人員向企業詳細解讀了《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介紹了自主驗收的流程,指出企業存在的問題,并一一指導企業進行整改。通過“一對一”幫扶服務,企業的環保意識和自主驗收能力得到有效提升,能夠自覺遵守環保法律法規,嚴格落實好“三同時”制度,避免出現未驗先投、自主驗收弄虛作假等環境違法行為。
執法五科表示,將繼續深化服務意識,細化幫扶措施,不斷提升服務質量,幫助企業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將環保工作納入企業發展戰略和日常管理體系,構建綠色新質生產力,實現高質量發展。
來源:東莞市生態環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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