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木頭生態環境分局積極優化執法方式,統籌開展“體檢式”入企檢查幫扶工作。
01/減少入企檢查頻次
匯總計劃檢查幫扶的企業名單,制訂《檢查幫扶企業清單》。由分管執法副局長結合工作任務,統籌安排工作人員入企開展檢查幫扶工作,杜絕多重檢查、重復檢查、選擇性檢查等情況發生。
02/開展“體檢式”幫扶服務
結合各業務股室工作情況,按照《企業生態環境領域體檢清單》,明確檢查內容及細則,提高檢查精準度與問題發現率,確保進一次企業,查清全部問題。
03/保障公正廉潔執法
分組開展檢查幫扶工作,設定檢查組長,落實組長責任制。要求入企檢查的工作人員亮證檢查,并現場簽訂《廉潔執法承諾書》,將其中一份交予企業存檔,確保檢查人員廉潔自律、公正執法,切實杜絕貪污受賄等腐敗行徑。
04/推進包容審慎監管
對非主觀故意違法且未造成重大環境污染的輕微環境違法違規(如:未建立各類環境管理臺賬或臺賬記錄不規范,首次未按照規定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志,未批先建但未造成環境污染、生態破壞或社會影響等危害后果)的企業下發《提醒函》,列出整改事項及提出整改意見,并給予1至3個月的整改期限,到期復查。若企業整改及時到位,則不予處罰。
對以下環境違法行為進行嚴厲查處:一是主觀故意違法的;二是非主觀故意,但嚴重破壞生態環境或造成巨大經濟損失的;三是責令整改,但拒不整改的;四是限期整改,逾期仍不整改的;五是不配合調查或故意阻撓執法的;六是多次信訪投訴且查證屬實的;七是自動監測數據造假的。
10月17日下午,樟木頭生態環境分局組織33名業務骨干,分成4個檢查幫扶小組,對照計劃的企業名單開展檢查幫扶,共檢查企業8家,出具《提醒函》3份,發現問題11個并現場給予專業整改意見。
樟木頭生態環境分局表示,將持續通過“體檢式”入企檢查幫扶,深化對企執法幫扶服務,同步推進普法宣講、政策解讀等工作,杜絕以罰代管、一罰了之等不當舉措,切實實行“無事不擾,無處不在”執法新模式。
來源:東莞市生態環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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