橋頭生態環境分局近日利用無人機對轄區內工業園開展污染物排放監測,嚴厲打擊排污企業玩“躲貓貓”,環保設施時開時關、違規排污等違法行為,精準查處一廢氣直排企業。
該企業主要從事塑膠制品加工生產,未經生態環境部門審批同意,擅自設有噴漆、烘烤等工序以及移印機等生產設備,并已投入生產。未配套廢氣污染防治設施,噴漆、烘烤工序產生的廢氣直接排放至外環境。執法人員通過溶水實驗發現企業使用的油漆不溶于水,其油漆原料MSDS報告(化學品安全說明書)顯示為油性油漆,該企業涉嫌存在未驗先投的環境違法行為。
針對該企業上述環境違法行為,執法人員現場鎖定證據,制作雙筆錄,依法對其立案查處。為防止企業繼續違法排放廢氣,執法人員依法對其電箱進行查封。
以案釋法
該企業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三十一條和《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或將面臨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
來源:東莞市生態環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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