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沙田生態環境分局接到群眾反映,民田村新民路附近異味擾民。分局迅速組織專業技術力量,采取無人機正射影像+影像圖比對的方式,對新民路周邊企業逐一排查。
經無人機對周邊工業園區巡航俯拍,發現某工業區內一廠房的樓頂沒有廢氣處理設施及排放口。執法人員馬上鎖定目標,對該工廠進行突擊檢查。
經查,該工廠主要從事包裝帶、熱熔膠網加工生產,已辦理環保審批及自主驗收手續,設有復合、分切、收卷等生產工序。現場檢查時,車間未密閉,工廠熱熔、涂布工序正在生產,工人將熱熔膠加熱熔化后,把熱熔膠、紙帶和無紡布經涂布機制成產品。熱熔工序加熱過程中產生的廢氣,未經處理在車間內無組織排放,經車間開啟的門窗向外環境排放。涂布工序產生的廢氣未配套廢氣處理設施,經管道收集后直排至外環境。
針對上述情況,分局執法人員現場制作了雙筆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條第一項規定,“產生含揮發性有機物廢氣的生產和服務活動,未在密閉空間或者設備中進行,未按照規定安裝、使用污染防治設施,或者未采取減少廢氣排放措施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產整治”。
沙田生態環境分局通過以案說法,震懾生態環境違法行為,同時加強對涉VOCs排放企業的監管力度,充分利用無人機巡查、在線監測平臺等多種手段,嚴厲打擊環境違法犯罪行為。
來源:東莞市生態環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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