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業 VOCs 無組織排放應執行什么標準?
(1)石油煉制行業,執行《石油煉制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31570-2015)
(2)石油化工行業,執行《石油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1-2015)
(3)合成樹脂行業,執行《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31572-2015)
(4)制藥行業,執行《制藥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 37823-2019)
(5)涂料、油墨以及膠粘劑行業,執行《涂料、油墨及膠粘劑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 37824-2019)
(6)其他沒有針對性VOC排放標準的行業,執行《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 37822-2019)。
(7)涉及 VOCs 排放控制的橡膠制品、合成革與人造革、焦化等其他行業污染物排放標準,其 VOCs 有組織排放控制按相應排放標準規定執行,因行業排放標準中未規定無組織排放控制措施要求,無組織排放控制應執行《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 37822-2019)的規定。
(8)沒有行業專項排放標準的涉 VOCs 行業,有組織排放控制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 16297-1996)的規定,無組織排放控制執行《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 37822-2019)的規定。
(9)地方有更嚴格的地方排放標準要求的,應執行地方標準的規定。
《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適用哪些行業?
《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 37822-2019)的適用范圍是:包括但不限于制藥、農藥、涂料、油墨、膠粘劑、染料、日用化工、化學助劑、合成革、橡膠制品、塑料制品、化纖、有機化學原料制造等化工行業,使用涂料、油墨、膠粘劑和其他有機溶劑的家具、零部件制造、鋼結構、鋁型材、鑄造、金屬表面處理、電線電纜制造、彩涂板、工業涂布、電子元件制造、汽修、包裝印刷、人造板、皮革制品、制鞋等行業,以及紡織印染、注塑等。
企業控制無組織排放的注意事項?
標準要求企業在VOCs物料儲存、輸送、使用、處置等環節實施全過程控制。主要有以下6個環節:
(1)物料儲存環節。要求VOCs物料應儲存于密閉的容器、包裝袋、儲罐、儲庫、料倉等。
(2)物料轉移和輸送環節。其中,液態VOCs物料應采用密閉管道輸送;粉狀、粒狀VOCs物料應采用氣力輸送設備、管狀帶式輸送機、螺旋輸送機等密閉輸送方式,或者采用密閉的包裝袋、容器或罐車進行物料轉移。
(3)工藝過程。主要為化工行業,涉及物料投加和卸放、化學反應、分離精制、真空系統、配料加工及含VOCs產品的包裝等。
(4)含VOCs產品使用。涉及行業較多,從作業工序來講,主要包括:調配(混合、攪拌等)、涂裝(噴涂、浸涂、淋涂、輥涂、刷涂、涂布等)、印刷(平版、凸版、凹版、孔版等)、粘結(涂膠、熱壓、復合、貼合等)、印染(染色、印花、定型等)、干燥(烘干、風干、晾干等)、清洗(浸洗、噴洗、淋洗、沖洗、擦洗等),及有機聚合物的混合/混煉、塑煉/塑化/熔化、加工成型(擠出、注塑、壓制、壓延、發泡、紡絲等)等。
(5)設備與管線組件VOCs泄漏控制。要特別注意,密封點數量超過2000個(含)的企業,應開展泄漏檢測與修復(LDAR)工作。
(6)敞開液面VOCs管控要求。很多高濃度廢水中含有VOCs物質,污水處理時(如曝氣)會從水中轉移至大氣中。若敞開液面上方100mm處VOCs檢測濃度≥100 μmol/mol,應加蓋密閉收集。
來源:環保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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