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朗生態環境分局近日根據群眾舉報,一舉查獲兩家經營危險廢物的地下加工廠。
近期,大朗生態環境分局接到群眾舉報,反映大朗鎮水平村和新馬蓮村存在非法收集、轉移廢機油的行為。根據舉報線索,大朗分局組織兩次現場踩點,利用無人機勘察,基本摸清群眾描述的點位。11月17日,執法人員分兩組同步行動,配合無人機對現場周邊進行偵查,確定群眾反映的兩個點位為兩家不同的無證照加工廠。
一家為陳某無證照加工廠。該廠未經生態環境部門審批同意,擅自設有廢液壓油、廢機油和廢清洗劑回收加工工序。經現場清查、測量及稱重,該廠存放的廢液壓油總重約42.57噸,另有廢清洗劑總重為4.994噸。另一家為周某無證照加工廠,該廠未經生態環境部門審批同意,擅自設有廢機油回收、分裝工序。現場檢查時,該廠車間現場存放有大量鐵桶與膠桶,現場車間總共存有廢機油約14噸;另外現場共有3個鐵桶,共裝有含油廢渣約0.5噸。針對上述情況,執法人員對兩家無證照加工廠作緊急查封處理,后續將進一步詳細調查。
上述兩家無證照加工廠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八十條第二款關于“禁止無許可證或者未按照許可證規定從事危險廢物收集、貯存、利用、處置的經營活動”的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四條,或將面臨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罰款。
來源:東莞市生態環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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