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接群眾路線報反映簡沙洲社區某五金企業噪音擾民且疑有廢水外排的情況。萬江生態環境分局收悉后,立即組織執法人員前往現場進行檢查。
執法人員到場時,咋看是一家僅從事五金緊固件的生產企業,進門正對一棟4層高的辦公樓,右邊是制釘車間,有陣陣機械加工聲音,但是右側廠房卻是“別有洞天”!執法人員在制定車間后部與辦公樓之間的小路發現了另外一個車間門口,車間內設置了1條磷化線,現場傳出陣陣刺鼻氣味,有工作人員正在開工,表調、磷化、過清水、皂化、研磨、甩干等工序正在使用。檢查發現,其過清水、研磨、甩干等工序產生廢水,沒有配套廢水處理設施,廢水經沉淀池(一級沉淀)后排至廠內的雨水渠排向廠外。據調查,該單位領有營業執照,沒有辦理環保審批、驗收等手續。執法人員立即委托第三方檢測機構對車間外廠內的雨水渠內廢水進行了現場采樣監測。現場對該單位涉嫌未驗先投、未批先建、廢水未經處理直排的環境違法行為制作了“雙筆錄”,并對該單位表處車間的電源進行了查封,并已依法立案進行查處。同時,針對群眾反映的噪聲問題,執法人員責令該單位加強管理,在確保安全生產的情況下,進一步完善噪聲污染防治措施,避免噪聲擾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建設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未依法經審批部門審查或者審查后未予批準的,建設單位不得開工建設”以及《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十九條規定:“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報告表的建設項目,其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經驗收合格,方可投入生產或者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產或者使用”,該企業將面臨最高100萬元處罰。
接下來,萬江生態環境分局將繼續保持環境監管執法的高壓態勢,及時跟進、有效處理群眾投訴舉報的環境污染問題,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維護群眾環境權益。
來源:東莞市生態環境局萬江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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