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我市排水許可證核發工作,落實對排水戶雨污分流、污水入管監管要求,根據《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城鎮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管理辦法》等文件,市生態環境局制定了《東莞市排水許可監督檢查工作方案》,組織開展全市排水許可監督檢查工作。通過各鎮街(園區)交叉檢查、市級監督抽查等方式,對排水許可核發檔案、排水戶現場情況開展檢查,推動全市排水許可監督檢查規范化、精細化發展。
7月11日起,市生態環境局組織開展全市排水許可監督檢查工作,經過前期各鎮街(園區)交叉檢查,各生態環境分局之間進一步加強溝通交流,規范了排水許可審批和排水戶現場監管工作。
8月11日上午,市生態環境局水生態環境科赴東坑鎮、大朗鎮開展了排水許可調研交流工作,指導排水戶雨污分流建設、排水許可審批、六類排水戶整治等工作,明確各項工作開展要求。
現場檢查時,生態環境部門對排水戶現場管理提出了具體要求,排水戶應做好雨污分流建設,雨污管網不得存在錯接、混接等現象;要對污水檢測井定期開展水質水量監測工作,做好臺賬管理記錄。
本次調研交流中,市局水生態環境科對各分局排水戶監管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明確在日常監督檢查過程中,需加強落實對排水戶的預處理設施、排放口設置、管網接駁、水質水量監測等監督管理工作,確保排水戶污水達標排放。
本次排水許可監督檢查工作,進一步提高了我市排水許可審批監管隊伍的業務水平,提升我市排水許可工作規范性。
來源:東莞市生態環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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