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生態環境分局執法人員近日查處了一家生產時“忘記”開啟配套廢氣處理設施,以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廢氣污染物的五金加工廠。
案件情況
執法人員日前在沙田鎮穗隆南路附近一五金制品公司進行現場檢查時,發現該公司主要從事五金制品加工,已通過環保審批,已辦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記,未辦理生態環境保護驗收手續,已進行調試公示。
現場檢查時,該公司正在生產,經生態環境部門審批同意設有熔融、壓鑄、機加工等工序及壓鑄機(配套熔爐)、沖床等相關生產設備。熔融、壓鑄工序有配套廢氣收集管道和廢氣處理設施,廢氣處理工藝為水噴淋。但現場檢查發現,該水噴淋處理裝置沒有運轉、噴淋水泵停用,廢氣處理設施末端的抽風機沒有運轉,熔融、壓鑄工序產生的廢氣未經處理通過車間正在運行的排氣扇和打開的窗戶直排至車間外。
在調查取證過程中,該公司作業人員表示“忘記”開啟配套的廢氣處理設施,直到執法人員現場檢查指出問題后,才趕緊開啟廢氣處理設施。
該公司因一句“忘記”付出了沉重的代價。企業不僅要算成本賬,更要算“生態賬”“發展賬”,廢氣處理設施形同虛設這種歪風不可長。
處理情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條第二款“禁止通過偷排、篡改或者偽造監測數據、以逃避現場檢查為目的的臨時停產、非緊急情況下開啟應急排放通道、不正常運行大氣污染防治設施等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大氣污染物”的規定,執法人員現場對該公司進行立案處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條第三項“通過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大氣污染物的”,該涉案公司或將面臨最低十萬元,最高一百萬元的行政處罰。
來源:東莞市生態環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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