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鳳崗生態環境分局開展固廢專項巡查時在雁田村紅石路發現疑似非法處理危廢的企業,執法人員立即前往現場開展調查。
案件情況
現場調查發現,涉事企業為某再生資源公司,執法人員發現該公司的露天場所堆放有被繩子綁在一起的346個總重約80公斤的廢機油桶(HW49),桶內殘留有機油渣,部分桶身標有某汽車品牌的信息,該公司并未按規定設置危險廢物標識及危險廢物儲存場所。經查閱資料,執法人員確認該公司未辦理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未能提供危險廢物處置合同。經詢問,有關人員稱并不知道廢機油桶屬于危險廢物,是某4S店員工將廢機油桶販賣給該公司。執法人員現場責令該公司立即停止環境違法行為,并現場拍照存證,擬立案處理。同時,對相關人員進行了普法宣傳教育。
接著,執法人員根據線索前往某汽車銷售服務公司作進一步調查。該公司已與有資質單位簽訂危廢處理合同,執法人員向該公司負責人展示廢機油桶照片,負責人承認照片中的廢機油桶為其公司所有。查閱資料時發現該公司沒有建立機油出入庫臺賬,無法出示2022年3月至6月的危廢管理臺賬。通過詳細調查,發現是該公司保潔人員通過三輪車將廢機油桶轉運販賣給涉案的再生資源公司。
處理情況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規定,“禁止無經營許可證或者不按照經營許可證規定從事危險廢物收集、貯存、利用、處置的經營活動”;“禁止將危險廢物提供或者委托給無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從事收集、貯存、利用、處置的經營活動”。鳳崗生態環境分局對東莞市某再生資源有限公司與東莞市某汽車銷售服務公司進行立案處理。涉案再生資源有限公司將處一百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款,東莞市某汽車銷售服務公司將處至少二十萬元的行政處罰。
鳳崗生態環境分局表示,將對涉廢環境違法行為保持高壓態勢,同時將服務引導企業做好環境保護日常管理工作,助力東莞“無廢城市”建設。
來源:東莞市生態環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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