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牛墩生態環境分局根據無人機巡航線索,在上合村查處一起非法收集貯存危險廢物案件,現場查獲廢舊鉛酸蓄電池59.38噸!
近日,望牛墩生態環境分局通過無人機巡航,發現上合村一個由鐵架及鐵皮圍蔽形成的廢舊停車場內,疑似有人非法收集貯存鉛酸蓄電池。由于現場環境復雜,作業時間不定,執法人員借助無人機對現場進行踩點和布控,并聯合公安部門對該場所實施圍捕。
現場檢查時,工人正在裝載廢鉛酸蓄電池,有3輛貨車停放在現場,一輛為該企業的工作車輛,用于回收廢舊鉛酸蓄電池,其余兩輛為外來轉運車輛。廢舊鉛酸蓄電池有部分存放在鐵皮房內,部分露天堆放,有些裝在外來轉運車輛上。經現場清點,場所區內廢舊鉛酸蓄電池總數約為3447個,重59.38噸。執法人員委托第三方檢測公司對現場土壤進行采樣檢測,結果顯示,兩個采樣點的土壤重金屬超標,其中鉛含量分別超標4.5倍和2.6倍。
綜合現場調查情況,執法人員認定該場所涉嫌“無許可證非法收集貯存危險廢物”等環境違法行為。根據其無證收集貯存廢舊鉛酸蓄電池的行為及廢舊鉛酸蓄電池的種類和數量,該企業或將面臨一百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的罰款。
【延伸閱讀】
此案涉及的相關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第八十條第一款、第二款“從事收集、貯存、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經營活動的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申請取得許可證。許可證的具體管理辦法由國務院制定。禁止無許可證或者未按照許可證規定從事危險廢物收集、貯存、利用、處置的經營活動”。
來源:東莞市生態環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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