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木頭
5月7日,樟木頭生態環境分局到某汽車銷售服務公司幫扶企業開展環境管理示范企業創建工作。根據《東莞市環境管理示范企業創建工作方案(試行)》,分局就該公司源頭控制、工藝過程及無組織排放管控、企業末端治理與企業排放、固體廢物源頭分類管理、固體廢物申報、轉移等臺賬管理制度、日常管理水平、貯存設施等逐一開展檢查。樟木頭分局表示,環境管理示范企業建設工作是塑造企業正面形象、營造減污降排社會宣傳氛圍的重要途徑,參評企業必須予以重視,及時按照評選標準自查自糾。分局將進一步加強統籌組織,對暫未達到評選標準的企業開展幫扶指導工作。
黃江
5月6日凌晨,黃江生態環境分局根據群眾反映異味擾民問題,聯合公安分局、梅塘社區深夜執法,查處一家隱藏在山林中的無證照鋁加工廠。經查,該加工廠主要從事鋁制品加工生產,未辦理環保審批、自主驗收手續。為逃避執法部門監管,該加工廠主要生產時間為晚上8點至凌晨4點。現場檢查時,該加工廠正在生產,設有熔鋁、搓灰、成型等工序和熔爐、搓灰機等生產設備,熔鋁工序和熔爐使用生物質顆粒作為燃料,熔鋁、搓灰等工序未配套廢氣污染防治設施,產生的廢氣經管道收集后排放至廠外。執法人員現場責令該加工廠停止生產,依法查封生產設備,并進行調查取證。
橋頭
5月6日,橋頭生態環境分局聯同應急管理分局、消防大隊到石水口村一工業園開展環保設備設施安全聯合檢查行動,重點檢查企業廢氣處理設施是否正常運行、是否定期進行維護檢修、廢氣排放是否符合標準、除塵系統是否采用防爆措施、環保設備的風機是否采用防爆標準等情況。本次行動共檢查企業5家,發現問題企業2家,其中一家企業樓頂的廢氣處理設施運作時,樓宇出現明顯震動,存在安全隱患;另一家企業將廢氣處理設施放置在懸空簡易鐵架上,廢水處理站未做圍欄防護。檢查組現場要求企業立即整改,全面開展自查自糾,徹底消除安全隱患。
石龍
5月5日,石龍生態環境分局聯合應急管理分局,對轄區內危險廢物產生單位開展督導檢查。檢查組仔細查看企業固廢申報登記情況、臺賬、轉移聯單、處理合同等資料,檢查企業貯存場所是否落實“三防”和分類貯存要求、危險廢物是否存在超期貯存等情況,指導企業落實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的各項要求及措施,有效幫助企業從源頭防范化解環境風險。本次行動共出動執法人員30人次,檢查企業5間,檢查組要求相關負責人繼續認真落實污染防治設施運營維護措施,加強現場環境安全管理。
麻涌
日前,麻涌生態環境分局在漳澎村新沙港工業區進行無人機走航時,監測發現某橡膠制品公司附近VOCs濃度值較高,執法人員迅速趕到現場對該公司進行檢查。現場檢查時,該公司硫化車間(M3)有機廢氣污染防治設施的噴淋塔連接活性炭處理設施的管道破損,有機廢氣經噴淋塔后通過破損的部位直接排放到大氣中,存在產生有機廢氣未在密閉空間進行、有機廢氣污染防治設施不正常使用等環境違法行為。執法人員現場對該公司作雙筆錄擬立案處理,并依法查封該有機廢氣排放工序總電源。
來源:東莞市生態環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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