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廣東“治氣”如何干?近日,省環保廳向各地、有關單位印發《廣東省大氣污染防治2017年度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當中明確了全省各地市的年度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目標以及全省年度重點工作任務。根據今年目標,今年全省要有12個地市超過去年全省的平均水平。
生活在廣東,相信不少人都有個直觀的感受,那就是:廣東空氣質量近年來不斷提升,“廣東藍”成為一道靚麗的風景。這種感受從廣東省的《2017年政府工作報告》即可得到印證——去年以來,廣東實施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PM2.5、PM10年均濃度均同比下降5.9%,空氣質量優良率位居全國前列。此外,在今年全國兩會期間,環保部部長陳吉寧公開點贊“廣東藍”,充分肯定了廣東近年來大氣治理方面所取得的顯著成效。
空氣質量好轉不是吹噓出來的,靠的是實實在在的“好天氣”。與十多年前相比,廣東GDP增長7倍,區域PM2.5指標年均濃度卻減至32微克/立方米,霧霾天數從200天左右減少到27天。這充分表明,經濟發展和大氣保護并非水火不容的排斥關系,能夠做到兩者兼得、和諧共生。這兩年的冬季,當北方各大城市都在吐槽“十面霾伏”的惡劣空氣時,廣東卻沐浴著陽光,享受著“廣東藍”帶來的美好生活。
幸福和榮譽從不會自動降臨,“廣東藍”自然也不例外。這背后凝聚的是廣東多年來謀求大氣治理的諸多努力,需歸功于廣東對大氣污染問題的“早關注、早預防、早行動”。2010年廣東出臺《廣東省珠江三角洲清潔空氣行動計劃》,提出“一年打好基礎,三年全面推進,十年卓有成效”的區域空氣污染治理目標,在全國率先對大氣復合污染治理進行全面部署,至今被廣東環保界稱為大氣污染治理的“沖鋒號”。此外,廣東以人大立法的形式劃定環保紅線,確定大氣治污路徑,先后出臺珠三角和全省的環境保護規劃綱要,制定修訂13部地方性環保法規,出臺28項鍋爐、家具、汽車涂裝等地方性環境標準,實行最嚴格的環保法規標準和環境準入制度。
“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廣東在大氣治理的道路上從未止步。盡管從全省平均水平來看,廣東空氣質量6項污染物均實現全面達標,但去年仍有7個地市部分指標未到達標水平。但是,廣東不回避矛盾,近日又印發了《廣東省大氣污染防治2017年度實施方案》,明確全省各地市的年度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目標以及全省年度重
通覽《方案》,我們可以看到一個鮮明的特征,那就是廣東對各地級市劃出“硬杠杠”,如佛山、揭陽市的PM2.5年均濃度要下降到37微克/立方米以下,廣州市氮氧化物年均濃度要下降到45微克/立方米以下等。此外,《方案》還從綜合整治工業源、綜合整治移動源、綜合整治面源、淘汰污染產能、推進建筑節能、提高預判能力等六個方面出臺33項年度重點工作任務,措施精準可行,目標清晰明確,無疑為廣東省打贏新一輪大氣治理保衛戰奠定堅實的基礎,而這些“硬杠杠”更是成為“廣東藍”的堅強捍衛者,確保廣東空氣質量越來越好。
“關山初度塵未洗,策馬揚鞭再奮蹄”。省委書記胡春華強調,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堅定踐行新發展理念,切實加強大氣污染防治,不斷改善空氣質量,確保空氣質量全面穩定達標。《廣東省環境保護“十三五”規劃》更是明確提出,“到2018年,珠三角地區空氣質量全面穩定達到國家空氣質量二級標準”。這無疑對“廣東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廣東大氣治理的道路可謂是任重而道遠。我們相信,廣東憑著真抓實干的闖勁和一步一個腳印的干勁,“廣東藍”將會越來越藍,空氣將會越來越清新。
來源于北極星節能環保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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