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東坑生態環境分局收到環境違法線索,反映東坑鎮沿河路南國水鄉段有非法偷排廢水現象。執法人員立即趕赴現場調查處理。
經現場走訪調查,執法人員發現當天上午約8點50分,一輛輕型貨車在該路段停留,利用車身排水管向路邊雨水井排放廢水后離開現場,導致雨水井內有黃綠色廢水,伴有糞水味道。廢水經由雨水井連接市政雨水管道,最終排放至寒溪河。
執法人員立即聯系第三方檢測公司對雨水井內殘留廢水進行采樣檢測。同時,執法人員通過與交警部門的溝通協調,快速鎖定涉案車輛及駕駛員,要求駕駛員立即到達現場配合調查取證,并演示排放廢水的過程。
據了解,涉案的輕型貨車用于平常為居民自建房提供清理下水道和化糞池等經營服務活動。當天上午,涉案車輛剛抽取了居民自建房化糞池約150公斤的廢水,途徑案發路段時為圖方便,直接打開路邊雨水井格柵,將廢水排至雨水井內。
該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37條第一款關于“禁止向水體排放、傾倒工業廢渣、城鎮垃圾和其他廢棄物”的規定。執法人員對其立案處理,后續將依法處罰。
東坑生態環境分局提醒廣大群眾要將化糞池廢水等的清理工作交由有相關資質的機構進行處理。另外,奉勸廣大營運車輛的經營者和駕駛員莫要為了貪圖便利,擅自偷排偷放廢水及其他廢棄物,否則將承擔相應的處罰后果。
來源:東莞市生態環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