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10日上午,塘廈生態環境分局執法人員再次接到群眾投訴,反映東莞市塘廈石馬光明街38號工業園噪聲、廢氣擾民的問題。因該信訪投訴屬于重復投訴案件,塘廈分局執法人員立即對該其案件展開研判。
根據前期調查情況,投訴人反映的工業園為鴻晟泰產業園,涉及單位為該工業園內的某紙品加工作坊及某自動化設備有限公司。前者主要設有手工裁剪和噴膠工序;后者主要設有金屬折彎工序,屬于豁免企業。周邊居民樓僅有一棟新建的村民自建房,與工業園只有一墻之隔,屬“后建住宅投訴先建企業”的情況。
在2021年11月26日,執法人員首次接到投訴開展檢查時,紙品加工作坊消防門敞開,無任何人。生產車間設有噴槍一支,未配套污染防治設施。而某自動化設備有限公司現場檢查時其焊接廢氣收集后直排窗外。執法人員現場已要求該單位焊接廢氣必須經管道收集后接到樓頂高空排放并要求該單位負責人合理安排工作時間,落實噪聲管理相關要求。
2021年12月3日,執法人員復查時紙品加工作坊大門緊閉,無人員在場,執法人員無法對其檢查。某自動化設備有限公司同樣無人生產。
2021年12月10日,執法人員收到投訴后再次前往該單工業園區復查。紙品加工作坊中只有經營者和一名員工在進行手工裁剪作業,噴膠工序未使用。執法人員現場向該單位負責普及噴膠需辦理環評及配套處理設施等環保知識并現場監督該單位拆除噴膠工序。某自動化設備有限公司負責人表示已聯系第三方工程公司進行整改,并承諾2021年12月15日左右完成隔音降噪措施及廢氣高空排放措施的建設工作。
下一步,我分局執法人員將密切跟進該自動化設備有限公司整改工作進展,敦促其嚴格依照《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三類標準要求(夜間不超過55dB,晝間不超過65dB),確保其整改到位。同時,執法人員將堅持執法與宣傳并行,督促該單位合理安排作業時間盡可能避免夜間作業,努力構建和諧樓企關系。
來源:東莞市生態環境局塘廈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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