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佛山樂從鎮羅沙工業區一家具企業發生UV光解環保設備起火事故。經核查,起火原因為UV燈管發熱,點燃覆蓋在燈管上漆渣導致。近年來有機廢氣處理設施安全生產事故時有發生,部分有機廢氣處理設備存在著火、爆炸的風險,造成廠房燒毀、人員傷害等嚴重后果。
VOCs處理設施存在哪里常見安全問題?
o UV光解、低溫等離子等設施未做防潮處理,直接與水噴淋塔相連,存在電氣安全隱患。
o 部分設施采用軸流風機,皮帶傳動置于管道內部,直接與有機廢氣接觸,高速傳動中摩擦產生的熱量容易成為點火源,誘發火災。
o 設施未在設備主體及廠房之間的管道中安裝阻火器或防火閥,加之缺乏清理維護,管道內積聚大量的有機溶劑漆渣,一旦發生火災容易造成大火。
o 應急設施不足,缺乏戶外消防栓、無消防水帶及水槍,應急情況發生難以第一時間響應。
值得一提的是,早在2019年,生態環境部已經發文定義光氧等離子設施只適用于除臭工況。
企業如何防范VOCs處理設施安全隱患?
o 提升噴漆廢氣的收集效率,降低噴漆房內的安全風險。噴漆房必須單獨隔開,采用密閉作業方式,房內必須使用防爆電氣設備。
o 強化有機廢氣前處理,做好氣渣分離。應使用高效水簾機確保噴漆廢氣中的絕大部分粉塵、漆渣在水簾機中得到高效處理,并且在高效水簾機后須安裝專門的漆渣清理板和清理槽。
o 提升有機廢氣處理工藝。建議淘汰低溫等離子等存在安全隱患的處理設備和不符合安全標準的UV光解設施。結合自身生產實際,若采用活性炭吸附的建議提升吸附箱容量;針對飽和活性炭,在確保安全情況下建設安裝離線催化燃燒裝置進行脫附再生或其他方式處理。
o 必須做好設備的運營維護。應要安排專人負責水簾機、噴淋塔及UV光解箱的漆渣清理,加強廢氣輸送管道清理及噴淋廢水的更換頻次。
o 必須做好運行維護,建立有機廢氣處理設施運行管理臺帳和第三方定期維護工作機制。對凈化裝置進行維護檢修、更換活性炭、設施運行等環節,做好相關資料記錄,資料記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
o自覺加大對火災安全隱患排查力度。在樓頂的VOCs設備附近安裝消火栓等消防器材,方便救援使用;建議在管道連通至室內位置加裝防火閥,防止火焰蔓延至室內;定期開展消防應急演練。
來源:生態環保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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