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 11月20日,東莞市鴻鑫光纜科技有限公司根據《東莞市鴻鑫光纜科技有限公司(改擴建)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并對照《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指南、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和審批部門審批決定等要求對本項目進行驗收,提出意見如下:
一、項目基本情況
(一)建設地點、規模、主要建設內容
東莞市鴻鑫光纜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東莞市塘廈鎮高麗三路2號C棟,項目所在廠址中心坐標:北緯22°47'9.40",東經114°5'4.21"。項目總投資項目總投資250萬元,占地面積2000m2,建筑面4000m2;占地面積1400 m2,建筑面積2800 m2,主要從事光纜的加工生產,年加工生產光纜300萬米。全年工作300天,每天一班,每班8小時。員工人數20人,均不在項目內食宿。
(二)建設過程及環保審批情況
項目于2019年5月建設單位委托東莞市凈澤源環保科技有限公司編制了《東莞市鴻鑫光纜科技有限公司(改擴建)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的評價工作,并于2020年10月19日通過了東莞市環境保護局的審批同意建設,審批編號為:東環建 [2020]13343號。項目于2020年10月23日竣工;根據《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2019年版)》規定本項目屬于排污登記的,已在全國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臺上完成了申報(網址:http://permit.mee.gov.cn/),于2020年3月26日取的了排污許可證(編號為:91441900564576195L001Z);調試起止時間為2020年10月25日-11月2日。建設單位委托廣東德群檢測技術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05日-6日對該項目進行了現場檢測,并編制了驗收檢測報告(編號:DQ-2020110516)。項目在建設和生產過程中無環境投訴、違法或者處罰記錄等。
(三)投資情況
本項目實際總投資25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為4.5萬元。
(四)驗收內容
本次驗收的內容為:本項目<報告表>及其批復所述的建設內容,以及配套的廢水、噪聲、固體廢物的污染防治設施。
二、工程變更情況
本項目竣工后,實際建設內容與<報告表>及其批復所述內容基本一致,沒有發生重大變動。
三、環境保護設施建設情況
本項目已按照 <報告表>及其批復的要求落實了環保措施,包括:
(一)廢水
項目無生產性廢水產生及排放;項目生活污水經三級化糞池處理已達到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后排放至市政下水道,經市政管網引至污水處理廠處理后達標排放,不會對納污水體功能產生明顯影響。項目產生生活污水經處理后水污染物得到一定量的削減,減輕了污水排放對納污水體的污染負荷,有利于水環境保護。
(二)噪聲污染源
項目定期對各種機械設備進行維護與保養,通過對噪聲源采取適當降噪、墻體隔音、減振、吸聲、消音等治理措施,使得項目邊界噪聲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要求,對周圍環境影響較小,可以接受。
(四)固體廢物
項目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塑膠邊角料和次品按分類存放于固廢倉中,統一交專業公司回收處理;項目員工生活產生的生活垃圾必須按照指定地點堆放在生活垃圾堆放點,每日由環衛部門清理運走,并對堆放點進行定期的清潔消毒,殺滅害蟲,避免散發惡臭,孳生蚊蠅。因此,該建設單位產生的固體廢物經處理后不會造成對環境的影響。
四、環境保護設施調試結果及排放情況
本項目的污染防治設施已與主體工程同時投入試運行,廣東德群檢測技術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05-06日對廢氣、廢水及噪音進行了監測,根據(監測報表編號:DQ-2020110516)的監測結果表明:驗收監測期間,項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排放口污水中懸浮物、化學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監測結果符合驗收執行標準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表4第二類污染物最高允許排放濃度(第二時段)三級標準要求;廠界環境噪聲排放驗收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限值(廠界外聲環境功能區3類)標準要求。
五、工程建設對環境的影響
本項目建設及運營期間未收到周邊投訴,項目委托廣東德群檢測技術有限公司開展本項目環??⒐を炇諜z測工作,監測期間本項目產能達到 75%以上。依據該公司出具的驗收監測報告(報告編號:DQ-2020072011),該項目運營期間產生的廢水、廢氣、噪聲均達標排放,對周邊環境未造成影響。
六、驗收結論
驗收組認為, 本項目環境影響報告經批準后, 其性質、 規模、 地點、 采取的防治污染、 防止生態破壞的措施沒有發生重大變化, 項目基本落實了環評文件及環評批復文件要求, 且滿足“三同時”要求, 驗收報告總體符合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 項目環境保護驗收合格。
七、建議和要求
(一)加強對污染防治設施的日常管理和定期維護,確保污染物穩定達標排放,進一步完善環境管理制度,并按照環保部門的最新要求執行。
(二)對于本項目的廢氣、廢水、噪聲、固體廢物污染防治設施的竣工環保驗收,如環保部門另有要求的,應按照其具體要求執行。
(三)按照國家和地方關于環境信息公開的法律法規要求,做好相關環境信息公開工作。
八、驗收人員信息
本項目驗收組成員詳見驗收人員信息表。
東莞市鴻鑫光纜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時間:2020年11月25日-2020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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