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開展環境保護督察的重要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根據廣東省環境保護督察工作安排,2018年12月4日至12月18日,廣東省第五批第一環境保護督察組(以下簡稱督察組)對廣州市開展環境保護督察工作,并形成了督察意見。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督察組于2019年5月16日向廣州市委、市政府進行了反饋。
反饋會上,督察組組長陳小川通報督察意見,省委常委、廣州市委書記張碩輔作表態發言。會議由廣州市市長溫國輝主持,督察組副組長、省生態環境廳副廳長陳金鑾,督察組有關人員,廣州市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領導班子成員及各有關部門主要負責同志等參加了會議。
督察組認為,廣州市委、市政府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生態環境保護的決策部署,把生態環境保護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系統謀劃,強力推進,努力建設“綠色生態美麗城市”。
嚴格落實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和“一崗雙責”。2017年以來市委常委會議、市政府常務會議研究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專項議題33次,市委、市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就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作出批示指示642次。制定實施《中共廣州市委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深化環境監督工作的實施意見》,切實落實各級黨委和政府環境保護主體責任。市委、市政府主要負責同志分別擔任污染防治攻堅戰指揮部第一總指揮和總指揮,推動一批重點、難點環境問題得到解決。
大力推動產業轉型升級與人居環境改善。近年來,廣州市清理整治“散亂污”企業(場所)6萬多個,主動淘汰印染行業落后產能7846萬米。啟動19個產業園區提質增效試點項目,92個項目獲評國家級綠色制造示范項目。大力推進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建成生活污水處理廠54座,處理能力達552.2萬噸/日;25個城中村完成截污,1095個村社建成生活污水處理設施;6座生活垃圾焚燒廠、6座填埋場和13座建筑廢棄物消納場建成投運。提前完成52個飲用水水源地環境問題整治任務,水質達標率100%。連續三年在“全省森林資源保護和發展目標責任制考核”中排名第一。
不斷改革創新生態環境保護體制機制。出臺《廣州市城市環境總體規劃(2014-2030年)》,建立多部門參與的聯審機制。設立2747名鎮(街)園區環境保護監督檢查員隊伍,實現環保監管機制“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系統深入推進水污染治理工作,在市區鎮村四級“河長制”基礎上,創新增設“流域河長”,創新推出“四洗”(洗樓、洗井、洗管、洗河)清源行動,2018年成功入選國家城市黑臭水體整治示范性城市。積極創建廣東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設立全國首家綠色金融創新中心。
下大力氣推進大氣污染治理。2017年以來,在全國率先推進燃煤電廠“超潔凈排放”改造,全市35臺總裝機容量535.9萬千瓦的燃煤發電機組或企業自備發電鍋爐完成改造。堅決關停廣州發電廠、旺隆電廠,增城區新塘環保工業園76家污染企業。累計投放純電動公交車10486臺,基本實現市區公交純電動化。
白云區近年完成清理整頓“散亂污”場所超3萬家,2018年環境違法行政處罰案件數位列全國區縣第一。2017年以來,廣州市實現PM2.5濃度連續達標,成為國家中心城市及地區生產總值超萬億元、常住人口超千萬人的省會城市中率先實現PM2.5達標的城市。
廣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本次督察工作,嚴肅查處督察組交辦的群眾舉報環境問題,并及時向社會公開。截至2019年3月底,督察組交辦的873宗環境舉報問題已辦結808宗,其中責令(限期)整改588家,查封19家,立案處罰74宗,罰款871.76萬元,約談5人。
督察指出,廣州市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雖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經濟社會快速發展過程積累的一些突出環境問題尚未得到有效解決,環境保護形勢依然嚴峻,對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和人民群眾期盼,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仍存在薄弱環節。存在問題如下:
一是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統籌推進力度有待加強。生態環境保護責任落實仍有不足。廣州市尚未出臺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責任清單,未建立覆蓋各級黨委、政府及相關部門的環境保護職責體系。生態環境保護責任考核不夠嚴格,2017年天河區的細顆粒物(PM2.5)平均濃度,番禺區的可吸入顆粒物(PM10)平均濃度,南沙區的金洲涌水質改善等指標均未達到目標值,但當年環境保護責任考核天河、番禺、南沙仍被評為優秀等次。部分基層“河長”責任不落實,全市村(居)級河長“四個查清”完成率僅22%,部分河長未能按要求完成巡河工作。
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合力有待加強。黃埔區鎮龍生活污水處理廠一期工程日設計處理能力3萬噸,已于2012年建設完工,但由于黃埔區土地儲備中心、重點項目辦對廣汕公路、龍新路征遷工作推諉扯皮,導致本應同步建設的污水管網一拖再拖,每日近1.2萬噸生活污水直排。2016至2018年間,南沙、花都、增城3區年均機動車排氣污染道路抽檢處罰數不足30次,數量明顯偏低。廣州市加油站地下油罐應于2017年年底前全部更新為雙層罐或完成防滲池設置,但至督察時全市2174個地下油罐僅408個完成改造,完成率僅18.8%,進度嚴重滯后。
部分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落實不到位。白云、番禺、增城、南沙等區部分工地未落實揚塵防治“6個100%”防治措施。我省明確要求2012年起對新建項目VOCs排放總量進行“點對點”總量削減替代,但市本級、白云區、番禺區、南沙區、從化區新建項目環評審批時,均未嚴格落實相關要求。廣州港186個大小泊位已安裝靠港船舶岸電設備,但岸電設備大多處于閑置狀態。廣州市鍋爐注冊登記管理動態修正工作流于形式,臺賬錯漏問題突出。
二是水污染防治形勢十分嚴峻。水質改善未達整改目標要求。2018年大墩斷面水質為Ⅲ類,蕉門斷面水質從2017年Ⅱ類下降為2018年Ⅲ類,鴉崗斷面水質從2017年Ⅴ類下降為2018年劣Ⅴ類,均未達到年度考核目標要求。此外,白坭河大坳省考斷面水質為劣Ⅴ類,未達到考核目標要求。部分國考斷面上游支流污染嚴重,2018年11月,大墩斷面所在東江北干流(廣州)和鴉崗斷面上游白坭河、流溪河的156條一級支流中,45條仍為劣V類。
流溪河流域污染防治不力。流溪河污染整治未達第一輪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方案序時進度要求,中下游仍未消除劣Ⅴ類水體,直接影響國考鴉崗斷面水質按期達標。在竹料、龍歸生活污水處理廠處理能力尚有約2.2萬噸/日余量的情況下,2018年11月被迫建設日處理能力共6萬噸的一體化臨時處理設施。按照《廣州市流溪河流域保護條例》要求,廣州市應批準實施流溪河流域綜合規劃等工作,至督察時,流溪河流域綜合規劃仍在報批,流域水體納污能力仍未核定,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仍未分解到區,流域內白云、黃埔、從化區未按要求開展水污染防治目標責任考核。
部分區域生活污水處理能力缺口問題突出。白云區生活污水處理能力長期與實際需要不匹配,2018年生活污水處理能力缺口仍達76萬噸/日。根據工作要求,白云區健康城凈水廠(設計處理能力15萬噸/日)、荔灣區西朗生活污水處理廠二期(設計處理能力30萬噸/日)應于2019年年底前建成,但至督察時仍未動工建設。
污水處理設施未充分發揮減排效益。2018年全市正在運行的50個污水處理廠,氨氮年平均進水濃度為17.9毫克/升,占全市總處理能力約7成的30個污水處理廠進水氨氮濃度未達到19.2毫克/升的目標要求,其中大坦沙、獵德、西朗等大型生活污水處理廠分別僅為16.5、17.4和15.5毫克/升。增城區新塘鎮生活污水處理廠(設計處理能力20萬噸/日)因截污管網不完善,運行負荷僅50%,周邊溫涌、米場涌等河涌水質長期劣于Ⅴ類。南沙、從化區部分區域污水管網不完善、雨污分流不徹底,雨水、山水混入污水管網問題突出,從化區良口鎮生活污水處理廠、南沙區欖核凈水廠等5個污水處理廠進水氨氮濃度長期低于10毫克/升。
三是一些突出環境問題尚未得到解決。固體廢物處置設施建設推進緩慢。2017年廣州市焚燒處置類危險廢物產生量約2.5萬噸,現有處置能力僅0.95萬噸,缺口達1.55萬噸。2017年、2018年全市醫療廢物產生量均超過2.5萬噸,全部交由廣東生活環境無害化處理中心進行處置,但該中心設計處理能力僅0.97萬噸/年,長期處于超負荷運轉狀態,環境風險隱患十分突出。廣州市生活污水處理廠污泥干化設施建設進展緩慢,隨機抽查13家生活污水處理廠,龍歸生活污水處理廠等8家未按期完成整改。
部分垃圾填埋場滲濾液處理不規范。2017年8月以來新塘鎮生活污水處理廠接收廣州興豐、花都、增城陳家林等垃圾填埋場滲濾液,但廠內管理不規范,存在滲濾液接收、處理臺賬記錄不完善等問題。增城棠廈鎮生活垃圾填埋場屬無害化處理Ⅱ級填埋場,滲濾液應在場內處理,但該場滲濾液處理設施自2015年年底起停用至今,滲濾液全部外運處理。
督察要求,廣州市各級黨委和政府要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實推進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確保督察整改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要深入踐行綠色發展理念,以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為契機,大力推動廣州綠色轉型和高質量發展。統籌推進第一輪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和“回頭看”反饋問題整改,標本兼治、一體落實,嚴格按時限、高質量完成整改任務。堅決打贏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全面改善生態環境質量。強化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和“一崗雙責”,督促各級黨委、政府和部門落實生態環境保護責任。
張碩輔在作表態發言時表示,對督察組反饋的意見照單全收、全面整改、徹底整改。接下來,始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提高思想認識,強化“像保護眼睛一樣保護生態環境,像對待生命一樣對待生態環境”的意識,扛起政治責任、歷史責任,把此次反饋會作為我市開展新一輪環境治理的動員會,迎難而上、破釜沉舟、背水一戰,不獲全勝、決不收兵。對照督察反饋意見,堅持環保達標與群眾滿意并重并舉,結合上一輪中央環保督察“回頭看”和固體廢物環境問題專項督察反饋意見一體整改落實。強化整改督查,層層壓實責任,依紀依法嚴肅追責問責,著力解決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作風問題,不折不扣完成各項整改任務。舉一反三,堅決整治“散亂污”場所和違法建設,以更大力度推進垃圾處理,堅決打好打贏碧水攻堅戰、藍天保衛戰、凈土防御戰,以扎扎實實的工作成效向省委、省政府和全市人民交出一份滿意的答卷。
督察強調,廣州市委、市政府要按照廣東省環境保護督察方案要求,根據本次督察提出的意見建議,結合《廣東省貫徹落實中央環境保護督察“回頭看”及固體廢物環境問題專項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一并制定整改方案,在督察意見反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報送省政府。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實情況要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向社會公開。
督察組還對有關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進行了梳理,形成了清單,將按程序移交廣州市委、市政府辦理。
來源:廣東生態環境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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