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源市出臺《2018年秋冬季大氣污染防治攻堅專項行動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從即日起至明年2月底,河源市組織開展秋冬季大氣環境攻堅專項行動,重點開展降塵、管車、治污、禁燒和控放等專項整治行動,有效降低本地大氣污染源。
一、劃定柴油車限行區
《方案》規定,河源市將劃定柴油車限行區,加強交通疏導和路檢,每天10∶00—18∶00限制重型、中型柴油車駛入市區限行區(市區萬綠湖大道—永和路以南、西環路以東、東環路以西、迎客大道以北為市區限行區,不含西環路和東環路);全天禁止國Ⅲ及以下排放標準和未安裝污染控制裝置或污染控制裝置不符合要求的國Ⅳ排放標準的重型柴油車在市區限行區道路行駛(軍車、武警車、消防車、警車、工程救險車,公安交警部門的道路清障、事故救援專用車輛不受限行措施限制)。設置固定交通疏導點,在污染天氣應對期間,引導重型、中型柴油車盡可能取道西環路和東環路,包括城北收費站交站前路路口、河源大道交永和西路路口、河源大道交建設大道(火車站)、河源大道交河紫路口、河源大道交迎客大道,東環路交建設大道、東環路交東江大橋、東環路交迎客大橋。
同時,優化電動公交線路和重要路段的交通通行,富景小區東門只進不出和取消文景小區西二門機動車進口,并取消新風路段(紅星西路—文明路)、紅星路段(新風路—東華路)兩側的停車位。此外,河源市還將加強汽車站車輛運輸監管、機動車年檢并定期通報年檢結果、對中心城區范圍內加油站的監管、非道路移動機械監管,將中心城區劃定為非道路移動機械低排放控制區。嚴厲打擊在控制區內使用高污染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的行為。
二、污染天氣停止產生揚塵的施工
在工地揚塵防控上,各級主管部門將把建筑企業落實建筑施工揚塵污染防治工作情況,納入建筑市場信用體系管理,建立完善的建筑市場企業信用檔案。對防治責任、防治措施不落實,導致施工揚塵污染較多、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一律認定為企業不良行為,錄入全省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并予以公開。在污染天氣應對期間,停止產生揚塵的施工作業(民生工程除外)。同時,加強道路揚塵防控,擴大中心城區道路的清掃保潔范圍,做到覆蓋主次干道,環衛部門每天上午、下午不間斷清掃,道路機械化采取加濕降塵的作業方式,清掃率達到85%以上。
在工企治污染管理上,河源市將加強重點行業排放企業監管,強化“散亂污”企業治理,加強涉揮發性有機物企業治理,加強餐飲業油煙治理,嚴格檢查中心城區重點餐飲單位(包括文昌路、興源東路、大同路、旺源路、長安東路、河源中學食堂等重點區域的餐飲業)高效油煙凈化設施安裝和治理設施,加強監測和監管,確保油煙治理和監控設施正常運行;并禁止露天燒烤,每天對容易發生露天燒烤行為的文昌路、興源東路、大同路、旺源路等重點區域開展監督執法檢查。
三、擴大煙花爆竹禁放范圍
進入秋冬季節,露天焚燒秸稈、垃圾現象較為突出。河源市將加強重點區域露天焚燒管理,實施網格化管理制度,在源城區、江東新區、東源縣仙塘鎮和新港鎮(圩鎮、安源村、新源村)禁止露天焚燒,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擅自露天焚燒生活垃圾、秸稈及雜草等。按照縣(區)—鎮(街道辦)—村委會(居委會)三級管理原則,引導民眾采取源頭解決方法,及時轉運生活垃圾,促使雜草、秸稈等進行統一回收利用或不焚燒就地填埋。同時,嚴格落實網格化管理制度,禁燒范圍內每個村委會或居委會委派至少1名督導專員,公布責任人姓名和聯系方式,每日進行巡查并簡介巡查情況。
此外,河源市今年將重拳出擊控煙花,擴大煙花爆竹禁放范圍,將源城區、江東新區、東源縣仙塘鎮和新港鎮(圩鎮、安源村、新源村)全部劃定為煙花爆竹禁放區,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擅自在禁放范圍內燃放和銷售煙花爆竹。由主管部門嚴格核發煙花爆竹批發銷售許可證件,并加強禁放區的巡查和執法,對容易違法集中燃放點(包括大學城附近區域、東源廣場、迎客大道、城中村和各大樓盤等)進行專人督查和執法,特別是加強國控點周邊地區的巡查和執法,嚴格落實處罰規定。
來源: 廣東省環保廳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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