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排污許可證到期是選擇重新申請還是延續申請?
答:如企業延續申請時,涉及以下變動的,請直接選擇重新申請,同樣可以延續排污許可證有效期,包括:
(一)新建、改建、擴建排放污染物的項目;
(二)生產經營場所、污染物排放口位置或者污染物排放方式、排放去向發生變化;
(三)污染物排放口數量或者污染物排放種類、排放量、排放濃度增加。
排污許可證有效期屆滿,排污單位需要繼續排放污染物的,應當于排污許可證有效期屆滿60日前向審批部門提出申請。為預留各企業修改補正時間,建議根據自身實際提前3-4個月在系統內填報申請表。
未按時間和規定申請延續排污許可證的企業一律由執法部門按照《排污許可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法律責任依法查處。
來源:生態環境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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