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關于鋰電池制造廢料(不包括廢舊鋰電池)處置項目是否需要辦理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表
答:您好!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2021年版)》,第85項“金屬廢料和碎屑加工處理;非金屬廢料和碎屑加工處理”中,“僅涉及分揀、破碎的”項目不納入環評管理,廢電池加工處理應編制報告書。具體請徑向屬地生態環境部門咨詢。 謝謝您的關注和支持!
來源:廣東省生態環境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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