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項目計劃從事透皮貼劑藥品(化學藥品和生物藥品)的研發、中試、檢驗和生產,不涉及原料藥化學合成及生物提取、發酵等工藝,原料通過購置多奈哌齊、mRNA疫苗、重組抗菌肽與溶菌酶融合蛋白等成品藥(或制劑),通過配液-罐裝-貼合-干燥固化-分離-封裝等工藝,制成可溶性微針劑貼。 根據《2017國民經濟行業分類》,符合“C2770衛生材料及醫藥用品制造”);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2021年版)》,請問項目類別是否屬于“49 衛生材料及醫藥用品制造(僅組裝、分裝的除外)”,需編制環境影響報告表?若否,請問應該歸在何種項目類別,開展何種等級的環境影響評價工作?
答:您好!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2021年版)》,第47項“生物藥品制品制造”中,“單純藥品復配且產生廢水或揮發性有機物的”項目應編制報告表。 謝謝您的關注和支持!
來源:廣東省生態環境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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