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請問一個企業有危廢廢物產生,該企業已編制了環境應急預案,應急預案中已制定危險廢物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并設有危險廢物應急處置方案。企業是否必須要針對危險廢物編制危險廢物專項應急預案?
答:您好!根據《企業事業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備案管理辦法(試行)》(環發〔2015〕4號)第九條第二款規定“經過評估確定為較大以上環境風險的企業,可以結合經營性質、規模、組織體系和環境風險狀況、應急資源狀況,按照環境應急綜合預案、專項預案和現場處置預案的模式建立環境應急預案體系。”如果你企業為較大或重大環境風險企業,應編制專項應急預案;如果你企業為一般環境風險企業,可根據需要編制專項應急預案。
來源:廣東省生態環境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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