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現有UV單體生產項目,生產過程中反應釜和蒸餾釜的廢氣均通往冷凝器進行冷凝回流,其中反應釜和冷凝液直接回流到反應釜,蒸餾釜的冷凝液則由分水器進行溶劑與有機物的分離,反應釜和蒸餾釜冷凝器后的不凝氣均采用“生物滴濾+活性炭吸附”工藝處理。UV單體生產過程反應釜和蒸餾釜廢氣執行《石油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31571-2015)表5中的標準限值,其他有機廢氣的去除效率≥97%,該項目的反應釜和蒸餾釜配套的冷凝器是否屬于末端治理設施,冷凝器的處理效率是否可以計入總的廢氣處理效率?
答:反應釜和蒸餾釜配套的冷凝器屬于該產品生產工藝所配套的必要生產設施,不屬于有機廢氣末端治理設施,在計算有機廢氣排放口非甲烷總烴去除效率時,建議以不凝氣治理配套的“生物滴濾+活性炭吸附”的有機廢氣監測結果作為依據。感謝您的關注與支持。
來源:生態環境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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