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司主要從事涑口水和牙膏加工生產,主要原輔材料是:木糖醇、甘油、山梨(糖)醇、香精、純水、十二烷基硫酸鈉等,生產設備為:真空乳化鍋、復合軟管灌裝機、儲料罐、純水機等,所以設備能耗情況為電能。生產工藝流程為:稱量、投料、攪拌、靜置、灌裝、包裝等。生產過程不需加熱,不需投入催化劑。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管理名錄》(2021年版),該項目屬于“46、日用化學產品制造 268”項目,但產品不屬于報告書中“以油脂為原料的肥皂或皂粒制造(采用連續皂化工藝、油脂水解工藝的除外);香料制造以上均不含單純混合或分裝的”建設內容,也不屬于報告表中“采用連續皂化工藝、油脂水解工藝的肥皂或皂粒制造;采用高塔噴粉工藝的合成洗衣粉制造;采用熱反應工藝的香精制造;燙發劑、染發劑制造”的建設內容,請問是否需要辦理環評?
答:您好。如生產加工過程不涉及化學反應,不排放生產廢水,且基本不排放有機廢氣,建議按照《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2021年版)》“日用化學產品制造268”的有關要求,對“單純混合或分裝的”,不納入環評管理,豁免環評手續辦理,但應落實相關環保措施,防止造成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并按有關規定納入排污許可管理。謝謝您的關注和支持!
來源:廣東省生態環境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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