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您好!對于已辦理環保驗收的項目,是否適用《污染影響類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試行)》?已辦理環保驗收的項目,是否用《污染影響類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試行)》判定是否屬于重大變動?亦或《污染影響類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試行)》只適用于未辦理環保驗收的項目?謝謝,請予以回復!
答:您好!已辦理驗收的建設項目不適用《污染影響類建設項目重大變動清單(試行)》。根據《環境影響評價法》《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有關規定,以及生態環境部辦公廳《關于磷化行業企業建設項目及污染排放有關問題法律適用的復函》(環辦執法函[2021]513號)有關精神,如建設項目已完成竣工環保驗收,則項目發生的變動不屬于重大變動界定范疇。感謝您的關注與支持。
來源:廣東省生態環境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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