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司為一小型電子組裝加工廠,配備CNC機,生產過程中使用自來水清洗設備(刀具),產生的清洗廢水擬交專業廢水回收公司轉移處理,不外排,請問能否判定為豁免類型?
答:該項目如僅涉及切割工藝,且生產廢水不外排,可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深化我省環境影響評價制度改革指導意見的通知》有關“試行豁免一批建設項目環評手續”精神,豁免環評手續辦理,但應落實相關環保措施,防止造成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并按有關規定納入排污許可管理,接受生態環境部門監督管理。
來源:廣東省生態環境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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